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文创运营管理单位合作意向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2 09:00:00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简称“抗战馆”)是全国唯一一座全面反映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历史的大型综合性纪念馆,肩负传播抗战历史、弘扬抗战精神、开展和平教育的崇高使命。建馆以来,紧紧围绕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史育人,通过承办国家重大纪念活动、举办高品质主(专)题展览、推出爱国主义教育系列活动品牌、加强抗战史国际交流传播等,抗战馆的社会知名度和世界影响力与日俱增。历经30多年不懈努力和持续发展,抗战馆现已成为国家一级博物馆、国际二战博物馆协会倡议发起成立及秘书处常设单位、中国抗日战争史学会秘书处所在单位、中国博物馆协会纪念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及秘书处所在单位、北京中国抗日战争史研究会和北京和平教育基金会主办单位。

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是博物馆促进优秀文化资源的传承传播与合理利用的有效途径,在活化博物馆特色文化资源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积极推进抗战主题片区核心区文化建设,弘扬伟大抗战精神,进一步推动抗战馆文创事业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1文创运营管理意向合作单位,承担自2025年12月至2027年11月的抗战馆文创运营管理工作。合作单位需熟悉宛平城地域状况,具备丰富的旅游景区运营经验,能够以抗战馆为核心,结合卢沟桥、宛平城区域的历史文化特色,系统开展文创产品开发、文化衍生与推广传播等相关工作。在抗战馆的指导下,合作单位负责组织制定抗战馆文创开发顶层规划,开设线下文创商店,遴选合适的文创开发单位,依托抗战馆文化和馆藏文物资源,开发提炼授权元素,配合陈列展览开放、重大活动举办、主题宣传推介等,按照规范流程组织文创产品设计开发,策划各类宣传推广活动,协助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等配套工作

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文创运营管理项目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交企业近3的年度审计报告)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设备,能够提供相关项目经验或技术团队介绍以证明其技术实力。

4. 没有不良的税务及社保等处罚记录。

5. 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前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

6.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要求。

(二)项目团队具有在中国境内为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美术馆、图书馆等场馆或综合类旅游景区运营文化创意项目3年以上经验。需提供相关项目合同或项目成果展示。

(三)具有文化创意产品研发规划、相关授权资源建设、品牌授权管理、线上线下销售渠道运营、宣传推广策划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专业能力。需提供相关团队介绍、成功案例。

(四)具有稳定的设计研发、市场运营管理专业团队,团队成员均须具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团队负责人须具有5年以上相关项目管理经验,需提供团队成员简历。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此次报名。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报名单位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博物馆采购活动的处罚。

)报名企业应承诺在征集活动中遵守诚信原则,不弄虚作假,不串通投标,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需提供诚信承诺书。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 成功递交上述“报名资格条件”相关材料(清单详见附件)即为报名。

2. 截止时间:2025年1118日17时00分。

递交方式:密封后指定专人递交或邮寄(报名文件需密封并加盖公章,通过邮寄提交报名文件的单位请在快递密封袋备注项目名称)。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文件为无效文件,应当拒收。

联系方式: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宛平城内街101号

邮政编码:100165

联系人:陈老师 18510272039

四、后续工作安排

抗战馆将对成功报名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实地考察,根据审查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入围最终综合评审环节的名单。具体时间及要求以收到的书面通知为准。

五、重要声明

1. 参与单位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秉持廉洁自律、职业操守规范的原则,杜绝任何腐败行为。如出现损害国家、馆方正当权益的行为,抗战馆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参与单位在合作事项征集过程中获取的所有数据、信息或资料,均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

未经抗战馆书面同意,参与单位不得擅自公开披露、传播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上述信息。

3. 参与单位响应本次合作意向征集,即被视为已全面理解并接受本公告所列明的所有条件及要求。如参与单位对本公告任何条款有异议或无法遵守,应及时书面通知本馆,并主动放弃参与本次合作意向征集的资格。

请各参与单位认真阅读并遵守上述后续工作安排及重要声明,确保合作过程的顺利进行及双方权益的有效保障。

 

批注 2020-08-24 154600.jpg附件: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文创运营管理单位意向征集报名材料清单.doc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

2025年1112